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评选全国共青团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87号)文件要求,经省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江西新余钢铁公司团委副书记李艳萍、南昌大学团委书记、教授、硕士生导师黄平槐、江西赣南师范学院团委书记、副教授魏美春三位同志,现予公示5天,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团省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 0791—6385921
团省委组织部 0791—6262425
附:拟推荐全国共青团系统先进工作者事迹简介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江西省委
二00九年四月十四日
拟推荐全国共青团系统先进工作者事迹简介
李艳萍,女,现任江西新余钢铁公司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该同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共青团工作。她坚持围绕企业生产中心开展团的工作,积极培植共青团品牌,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新钢公司团委多次荣获共青团中央等五部、委联合表彰的全国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首批百家试点单位、共青团江西省委授予的“全省红旗团委标兵”称号、连续多年被共青团新余市委授予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9年、2008年新钢公司团委先后命名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
黄平槐,现任南昌大学团委书记、教授、硕士生导师。该同志从1989年7月起一直从事高校共青团工作,近20年来,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坚持学习理论,了解社会生活,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先后荣获2000年被评为江西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2002年,论著《生存智慧---社会化行为生态学导论》被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评为江西省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魏美春,现任江西赣南师范学院团委书记、副教授。该同志从事共青团工作十五年。十五年来,他爱岗敬业,把共青团工作当作一项事业来做。在共青团这个平台上,他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发展,创下了一串串的工作业绩,先后获得近百项省级荣誉。先后被评为学校第四届、第八届、第十届“十佳青年教师”、“首届师德先进个人”; 2006年5月,被评为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2007年12月,被评为全省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标兵等称号。